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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现在国家各项政策都已经放开了,要是林业方面的育林金不用缴纳就好了
答:您好,根据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局《关于印发<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综〔2009〕32号)第六条规定,育林基金在林木产品的销售环节征收。根据财政部《关于取消、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11号)第二条规定,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。因此,现在申请人不再需要缴纳育林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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