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
【打印】
【页面调色板
】
发布时间:2016-08-31
根据《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》及《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》和我局工作实际,现研究制订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如下: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,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,对法人、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。
(二)对公民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价值达到1万元以上的,对法人、其他组织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数额或者没收非法财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以上的。
(三)责令停产停业的。
(四)吊销企业许可证或者企业营业执照的。
(五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执法事项。
以上案件在作出执法决定前由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审核,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。其中,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、影响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,应当经过专家论证。